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近日,都匀市委、市政府将全市10199户37613名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都匀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被征地农民加快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都匀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并于近期开始启动实施。
记者从都匀市委办公室获悉,在此《意见》和《办法》出台前期,市委、政府开展了深入地摸底统计,在借鉴了外地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注重本地实际,通过问卷调查,专家研究认定后出台了这两个政策。《意见》中规定了都匀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加快发展的工作任务、内容、要求等,就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配机制、建立规范的被征地农民户籍管理机制、建立切合实际基本确保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教育就业保障机制、建立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创新联动机制、建立全社会共同关注被征地农民生存发展的配套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办法》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及对象、保障方式、申报程序、保险费筹集、个人帐户管理、养老金计发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