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长专线办公室共受理市民热线电话83次(当即解释、办理答复26件),群众来信10件,网络热线6件,办结率94.3%。其中,涉及城建城管类20件,占29.8%;环保类16件,占23.8%;文教卫类14件,占20.8%;治安类3件,占4%;交通类4件,占5.8%;水电类4件,占5.8%;其它类7件,占10%。
在办理市长专线工作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对所承办事项认真对待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1、10月4日,一市民反映:的士车218号(车门牌号)拒载。10月10日市客运办承办反馈: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已对该驾驶员停工学习,并处50元罚款。
2、10月7日,一市民反映:御庭苑建筑工地(市公安局旁)经常有建筑石块掉到人行道上,存在安全隐患。10月9日市建设局承办反馈:已对御庭苑项目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责令其调整原围栏防护方案,在每个作业层四周采用竹胶板、彩条布及密闭式安全网作三层围栏,杜绝一切施工安全隐患。
3、10月7日,一市民反映:三道河水表厂宿舍二楼塑料生产加工,空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10月14日市环保局承办反馈:经现场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已责成该厂进行排烟道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4、10月7日,一市民反映:东坡花园背后州建筑公司职工医院对面一住户在过道内修建违章建筑。10月19日市城管局承办反馈:经现场勘查,该户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共场地搭建厕所,已对其下达《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现已整改完毕。
5、10月8日,一市民反映:筑匀大楼4楼开设的歌舞厅无合法手续,且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市民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0月16日市文广局、市环保局承办反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2号文件颁发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章第20条、第21条之规定于2008年5月开办中老年交谊舞推广活动中心,每人象征性的收取1元钱,作为文化馆设施设备、房屋的维修及水电费支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解决下岗人员的生活困难(并非经营性质),已责成其按照环保规定整改,不得噪音扰民。
6、10月14日,一市民反映:3路中巴车经常停车待客时间过长,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0月20日市客运办承办反馈:已组织3路中巴全体业主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经营中按时间顺序发车,中途不得长时间侯客,并与市公安110视频监控中心联动,若发现长时间侯客车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7、10月14日,一市民反映:开发区水泥厂宿舍门口路段上修车铺、洗车铺、饭店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民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0月21日开发区管委会承办反馈:经现场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已对该路段各经营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户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并清理场地,现已整改完毕。
8、10月16日,一市民反映:食汇街往彩虹桥方向的路上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0月21日开发区管委会承办反馈:经现场勘查,已对占道经营清理完毕,并对该路段加大巡查力度。
9、10月21日,一市民反映:开发区阳光幼儿园(老山可乐附近)旁住宅5楼一住户将狗圈养在楼道内,存在安全隐患。10月24日市爱卫办承办反馈:经现场调查,该户主已自行处理,不再扰民。
10、10月24日,一市民反映:石板街慧康药店旁修建违章建筑,影响行人通行,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0月27日市城管局承办反馈:经现场勘查,已对该业主下达《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市长专线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
